本報訊(實習記G2000者嚴琪)因認為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一封函件,導致自己的1萬多畝地被征收,寧夏“治沙勞模”李玉芬將兩部委告上法庭。上月27日,此案在市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近日,一中院判決駁回了李玉芬的起訴。
  今年66歲的李玉芬,是寧夏農民。1982年,她與丈夫自籌資金,帶領借款全家人在鹽池縣楊柳堡鄉沙邊子村治沙造林。1999年、2001年,她從靈武市政府那裡承包治理沙荒地18700畝。因為治沙成績突出,李玉芬也獲得了“全國勞動模範”等多項榮譽。
  2009年5月11日,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向寧夏自治區政府作出了《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北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函》(國土資函【2009】657號),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寧夏中北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並給予中央資金補助。李玉芬認為該函導致自己還有40年承包期的18700畝林地、草有巢氏房屋地被強行占用,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李玉芬起訴國土部和財政部,要求部分撤銷657號函、返還土地,並賠償損失3億餘元。
  經過審理,法院以被訴行為系內部批准行為,並不涉及土地征收或徵用,不產系統家具生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法律後果,亦不會侵害原告土地承包權,不屬於法院受案範圍為由,駁回了李玉芬的起訴。
  得知判決結果系統傢俱後,李玉芬表示自己不服,仍會上訴。J195  (原標題:治沙勞模告兩部委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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